书虫的日记

besoo2021-07-21  115

导读:我是书虫。我吃书,人们看书。有人骂我“破坏书籍”,我笑道:“你们看书仅仅是消遣娱乐;而我吃书,是为了生存。”—题记12月20日星期日天气:“韩”流涌动啃完《三重…

书虫的日记

我是书虫。我吃书,人们看书。

有人骂我“破坏书籍”,我笑道:“你们看书仅仅是消遣娱乐;而我吃书,是为了生存。”

—题记

12月20日星期日天气:“韩”流涌动

啃完《三重门》,我喝了好几桶水—辣呀!辣死我了!

发现韩寒这家伙很毒,一天到晚喊口号说什么“全面发展等于全面平庸”,也不怕全世界的“十项全能冠军”都来揍他一顿。不同意应试教育你关起门来骂就是了,不和你一块儿骂就被归入“猪骡鸡”公园,那如果我不想当“猪”、不想当“骡”、不想当“鸡”岂不是要门门理科加起来还不及格?你批大伙,大伙也批你嘛,凭什么“说偏科不可取”就成了“没有文化只有文凭的人”?韩寒这家伙毒就毒在把每一个和自己不同的论点都贬得比草纸还低下,树大招风呀哥们儿!我虫虫这篇文章一旦发表可就难保不把“韩”流掀成反“寒”流喔!小心点吧。

韩寒在《零下一度》里用零下一百度的语言批死了应试教育。殊不知应试教育没了,韩寒也就没了。一旦素质教育给了他发展“特才”的机会,他也就安安静静地唱赞歌去了,就像宋徽宗给了宋江一个官儿他就老老实实钻了“以贼治贼”的套儿一样。

菁打来电话,不停地往我耳朵里吐热气:“嘿,你看《三重门》了吗?你觉得韩寒怎么样?……”“不知道,我不认识那小子。”我说。

凌晨1:00记于听雨园

12月29日星期二天气:“秦”朗

秦文君的作品无疑是我的美食。

酸酸的,涩涩的,更多的是无从说起的甜味,这便是秦文君的作品。

《贾里贾梅》无疑是当之无愧的“秦”文典范。很难想象,一个中年人竟然能如此贴切地洞察少男少女们不为人知的心事,并且用那温温的、略带幽默的笔调缓缓道出。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真切,那么活灵活现,贾里的幽默,贾梅的“乖乖女”,林晓梅略微早熟却纯净的心灵都在仿佛信手拈来的小故事中跃然纸上。

然而最能体现出作者细腻委婉性格的,还是她的随笔。第一次接触到秦文君,便是通过一本《一诺千金》。没有虚伪的抒情,没有故作深沉的黑色,那是明朗得像婴儿的眸子一样的一片天地,在那里,女孩男孩的故事不是以成绩大跌、父母大骂结束,而是快乐的,像梦一样地延伸。年少时候,谁没有梦。我喜欢秦文君,正因为她对“梦”的坦然和赞同。她的文章,不是一块耀目的告示牌,提醒少年们“不可过界”,她用那么美好的语言和情感描写不被人们注意的心灵角落,我敢说没有不被感动的女孩。

明天,我又要去琳那儿借一本《我做女孩》了。我不相信拥有如此纯美情怀的人,花季会不精彩,我打赌——那会很棒!

凌晨1:15完成于倚窗阁

1月1日星期五天气:万象更“新”

很早就有这么一个期望:有一种作文大赛,不限题,不限材,仅限字数——爽到极点的文字show,当老爸把《新概念作文选》作为元旦礼物放到我桌上时,我真想放声大哭——我错过了这次梦寐以求的比赛,呜哇哇!

没办法,享受不到种树并看树结果的欣慰,享受一下果的甜蜜也可聊以自慰。然而当我尝到这颗果子时,我连放声大哭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常想的另类,天哪!就是这么些不伦不类?

首届的“新概念”可能是参赛选手们头一回吃“豹子胆”,有些放不开,没出多少好得惊人的,不过好在也没出多少烂得惊人的。首届的文章都是写实性的,有故事,有情节,也颇有些深度,《狼王萨尔卡》、《怀中窥人》、《阳光很活泼》都是我喜爱的文章。不要瞧不起“新新文人”哦,我们也能fly!

第二届“新概念”就天翻地覆了,套用韩寒的一句话就是“把人看得懂的话写得鬼也看不懂”,除了韩寒大失水准的《头发》以外,一大堆的“涂纸专家”不晓得浪费了国家多少纸张。不知所云的《胡思·乱想》、严重侦探癖的《无人喝彩》,还有一个最终串不出故事情节的《水西瓜》,简直是怪物大荟萃,怪成什么样的都有。复赛更绝,1234567竟然千拉万扯到了“交朋友就是这么简单”,如果说这就是另类的话,那我想我老得可以进博物馆了。不过也顺便偷到一个好方法,实在没词就想歌词。.

当然,不是要—棍子打死—船人,在《新月》中,我也有极为欣赏的几篇,《风里密码》、《She》、《画室里的小诺》、《甜缘》,还有很多。我敬佩他们对于传统文章的挑战,更敬佩他们自敞心扉的勇气。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明天属于“新”。

晚10:30完成于德馨舍

1月3日星期日天气:雾蒙蒙

起雾了。薄如蝉翼,轻如蜂翅,静静地滑过手中的书页,只留下一股梦幻般的墨香。

在这样的日子,品一品《雾都孤儿》真是太棒了。就是在这样一个日子,繁华的伦敦街头,一个与文明世界格格不入的生命在奔跑。那么弱小的生命啊!他是在躲避警察的追博,还是在逃避费金和贫民窟里的黑暗生活?抑或是比尔吧。他不是又在挥舞着棒子逼他人去偷东西?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英国那样强大的国土上,也曾有逃荒的饥民,也曾有为了面包而走上绞刑架的人,也曾有活活累死在庄园里的黑奴。每个国家都有一部兴衰史吗?雾都街头流浪的孩子们,默默无神地点头。

然而故事的结尾是美好的。孤儿有了新的家,有了疼爱他的人。我却不认为这是真正真实的写照。在一个只认金钱的社会里,不是每个孩子都会遇到”上帝派来的安琪儿“,更何况一个孤儿?作者给了他最终的幸福,是为了暗示”苦难是暂时的,天堂是永远的”吗?

也许。但愿。

凌晨1:30完成于暖居

后记

我是个标准的书虫,真的。每一篇自己喜爱的作品,我会读到“眼枯书烂”。这是我对于一些作品及作者带些小调小侃的评论,权当小品吧!至少它注入了我的情感,这可是书虫的“独白”呦!绝版珍藏,谁要我再说一遍都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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